| 释义 | 
		     父母过世,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方式如下: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依法继承。     3、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     4、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有效的遗嘱情况如下:     1、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2、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主体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遗嘱继承需要如下手续:     1、由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2、再确认被继承人的遗产名称、范围、地址,以及继承人的具体信息;     3、由继承人出具其身份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以及遗嘱等材料,依照遗嘱人的意愿分割遗产。     综上所述,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