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以下规定:     1、依法履行了抚养、赡养义务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相互继承;     2、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兄弟姐妹关系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因收养关系成立而不视为兄弟姐妹,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4、继兄弟姐妹之间,因抚养关系而形成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关系,但是,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5、继兄弟姐妹之间互相继承了遗产,不影响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第二顺序继承权的发生。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是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第二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在一定条件下的法定扶养、赡养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