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应该怎样算 |
释义 |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计算方法: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只要一直向侵权人主张权利,时效就不会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3、对于交通事故,涉及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未经调解的,自医疗终止或者残疾确定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双方在医疗终止或者残疾确定后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止之日起第二天结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3年。 一、诉讼时效一般根据什么情况确定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为三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从治疗终结之日或者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 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 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以上介绍了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但我们仍然建议在道路交通事故索赔过程中,尽早起诉,切不可拖沓延误,否则不仅是有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而且交通事故案件中的当事人具有流动性大的特点,延迟起诉的时机极有可能给对方当事人带来逃逸、隐匿财产的时间,给诉讼和执行造成困难,甚至出现判决以后找不到对方或者找到对方但已经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尽快起诉,绝对不可拖延。 二、欠据与借据的区别诉讼时效是什么 欠据与借据诉讼时效的区别有以下两点: 1、借据;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欠条;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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