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法律对免责条款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我国现行《民法典》对免责条款的效力的限制:免责条款的效力要依据免责条款的内容而定,如果是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但该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一、民法典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法律依据 保险合同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二、合同下面的所有免责条款是否为无效 合同中存在下列情形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有效的条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免责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三、民法典中合同无效的条款是如何的 (1)合同中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 (2)《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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