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法院的审判程序是如何 |
释义 | 1、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有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 2、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 3、法庭笔录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4、宣判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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