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什么是房产证,哪些房屋不能办房产证 |
| 释义 | 房产证是一种证明购房者已经通过交易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的证件。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土地、房 法律分析 房产证是一种证明购房者已经通过交易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的证件。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2、哪些房屋不能办房产证? (1)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2)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3)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4)土地、房屋等被有关部门查封、限制交易的等等。 (5)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 (6)未经立项批准和规划审批的项目。 (7)没有销售许可证和产权证的房屋。 3、正常情况下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 (1)遇到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的,我们可以分两步走,先带上合同找开发商协商要赔偿,能达成一致意见最好,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最终处理方式,并由开发商对购房者进行赔偿。 (2)协商不成的,我们就要考虑走法律程序了,委托律师发律师函,如果对方不为所动,我们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4、不办房产证,哪方面会受到影响? (1)没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房子,按法律规定,是无法进行买卖、置换、继承、出租、赠与、抵押贷款等活动的,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不办房产证,你只有使用权。 (2)有拆迁需求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我国在拆迁补偿中也是以房产证为补偿依据的,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时可能跟其他户主相比,补偿较小,或得不到补偿,没登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从而遭受巨大损失。还有一种状况就是,如果不办房产证,发生产权纠纷时,这个房产的本质还是属于开发商的,不办理房产证小心房钱两空! (3)大家都知道,我国房产有年限,目前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一旦房屋产权到期,房屋产权人是可以交钱续期的。然而没房产证,你怎么证明这是你的房子? 5、哪些情况下没有房产证,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合同没规定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如还没办理房产证,开发商要承担责任;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相关知识:房产证丢失了怎么办? 房产证丢失的,首先我们应按以下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拓展延伸 如果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您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 寻求法律援助:您可以咨询律师或法律援助中心,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您的权利。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您的权利,并为您提供法律建议。 2. 发起诉讼:如果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您可以考虑发起诉讼。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 3. 投诉举报:如果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当地行政机关的规定,您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他们采取行动。 4. 寻求第三方认证:如果开发商与相关部门存在利益关系,您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认证,以证明自己的权利和合法性。 在采取法律措施之前,请务必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并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在法律诉讼中为自己提供支持和证明。 结语 房产证是证明购房者已经通过交易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的证件,购房者可以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购房者可能无法办理房产证。例如,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土地、房屋等被有关部门查封、限制交易等等。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能会面临无法买卖、置换、继承、出租、赠与、抵押贷款等活动的风险,甚至拆迁时无法获得拆迁补偿。因此,购房者应当重视房产证的办理,并在购房过程中与开发商充分沟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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