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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出裁决书有期限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案件将在45天内结束,案件不得超过60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书面延期通知当事人,但延期不得超过15天。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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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9 17: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