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单位用于行政方面的开支,主要适用“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重要行政管理专项三类项级科目。凡设有专项支出科目的,如财政部的“金财”工程等,一律在相关科目反映。其余部分,基本支出统一在“行政运行”科目反映,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