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注册年限一般是多少? |
| 释义 | 经营年限应根据项目的行业类型、投资额、投资风险和投资回收期的长短确定,一般不超过30年。 属于国家鼓励和允许投资的项目,在合同中约定经营期限的,可适当放宽,其约定期限一般不超过50年。 从事土地开发建设并自行经营的项目,经营期限不超过土地有偿使用权的期限;房地产开发建设后全部出售、转让的,合营期限应在开发建设并完成出售转让的合理期限内。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根据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全国已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所谓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未经初始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前,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均系商品房预售行为,必须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预约、认购、定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4、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5、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6、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7、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合作建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是:注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是否具有法定资格。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的房地产项目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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