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携带的资料:     1、身份证原本。     2、相片。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但记得一定要拿拍照时的回执。办理费用:     1.首次申请、换发、损毁补发护照:200元/本。     2.丢失补发护照:400元/本。     3.项目变更加注:20元/项。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护照办理地点     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军人在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关于在外地上学、工作是否可就近在学校、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可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办理方法。     办理流程     1、排队拍照(如果预先准备,就不用)     2、填写申请表     3、排队轮号     4、轮到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相片和拍照回执     5、交验身份证     6、交费     7、拿回执(一定要记得拿回执,这是领取护照的凭证)     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注意事项     一是全部相应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必须是B5或者A4纸规格;     二是因为需要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所以客人应注意本人的服饰与仪表;     三是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