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院开办的要求和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该段内容介绍了申办社会福利机构所需提交的材料以及老年服务机构税费政策扶持的相关政策。申办社会福利机构需要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资格证明文件、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以及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证明文件。而老年服务机构则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照章征收的政策,而营利性养老机构则需按规定纳税。 法律分析 一、若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则需提交以下文件: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资格证明文件、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以及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证明文件。 二、关于老年服务机构税费政策扶持,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照章征收,而营利性养老机构则需按规定纳税。 结语 筹办社会福利机构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格证明文件、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和固定场所证明文件。关于老年服务机构税费政策扶持,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照章征收,而营利性养老机构则需按规定纳税。 法律依据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说明;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