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 (三)患病或者 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因此,劳动者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 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劳动者如在治疗完成后仍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