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是否能加外人名字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证能加外人名字。房产证加外人的名字有三种方法,分别为赠予、买卖和析产。买卖可以持房地产的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的买卖合同和房地产测绘部门所出具的测绘附图,以及原房地产权的证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国土房管局的交易登记部门进行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的申请,这样能增加房屋共有人。 一、房产证可以挂失吗 房产证是可以挂失的。具体如下: 1、房产证丢失后,房屋权利人应尽快持身份证至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并由工作人员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证权属证明; 2、再按规定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自声明起六个月后无异议的,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1)房产证的注册流程如下: 1、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3、拿会测图,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证件,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2)补办房产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或总证复印件; 3、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原件; 4、经确认后的房屋测绘报告的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的原件。 综上所述,房产证是可以挂失的。房产证遗失后,房屋产权所有人应当尽快持身份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并且由工作人员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证权属证明。然后按照规定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自声明起六个月后无异议的,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房屋产权所有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原版报纸和原房产证明作废公告、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遗失登记以及发证手续。 二、房子变更名字去哪里办理 我国的房屋登记办法对房产证更名的材料和相关手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要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那么需要带着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等资料。然后当时要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房屋的更名手续。 三、车子怎么加上妻子名字 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也就是是增加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共有三种方式:析产登记、买卖或赠与。关于析产登记: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一般是指原本为一个人所有的房产,后平均分割变为两人或多人所有,就需要进行析产登记。较多适用于夫妻配偶的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的方式。关于房产证减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买卖类似,需要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一)父母子女之间减名字,同样视为买卖交易,要收取契税。而且,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五年的,还需要缴纳全额营业税;(二)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婚后加名:这种情况属于更正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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