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继往疾病被保险公司判定为高风险因素,是否无法购买重疾险? |
| 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是自愿行为,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决定是否承保。但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承保,应该提供明确的理由,并在合同中注明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保险人拒绝承保的,应当及时告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3.《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保险人拒绝承保的,应当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投保人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承保,但应当明确告知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及费率等内容。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认为继往疾病是高风险因素,可以拒绝承保,但必须提供明确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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