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加盟项目是否都有注册商标呢? |
| 释义 | 加盟项目都有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构成特许经营的基本因素,是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石。特许人在没有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开展特许加盟,即便是已经签订加盟合同,加盟商仍能以特许人没有注册商标为由,随时要求解除合同、退费赔偿,得不偿失。 一、特许经营权是什么? 特许经营权是指由权力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国际特许经营协会认为,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对受许人经营中的经营诀窍和培训的领域,特许人提供或有义务保持持续的兴趣,受许人的经营是在由特许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经营模式和过程之下进行的,并且受许人从自己的资源中对其业务进行投资。 二、特许经营和许可经营有什么区别 二者最关键和核心的区别就在于,品牌授权强调授权方与被授权方之间的纽带是品牌,授权方给予被授权方的自由度较大、适应的行业较广;而特许经营许可方与被许可之间的纽带则是一种统一的、标准化经营模式或服务。很多时候,品牌授权都只是特许经营的一个组成部分。特许经营的基础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准化,所有健全的特许经营系统都努力创造最高程度的和谐统一。特许经营强调严格规范化的管理原则,要求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模式与特许人相同,而且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也必须统一。因此,统一性和可复制性是特许经营区别于品牌授权的最大特征。 三、注册商标在续展时什么法律效力 续展期间注册商标具有下列法律效力: 1、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申请续展的,无论是在有效期届满前宽展期内还是宽展期届满后,注册商标都是连续有效的; 2、人民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受理原商标权人在续展申请前申请续展的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 3、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或者宽展期内的续展申请未经批准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消灭,原商标所有人不得以他人侵犯注册商标为由请求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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