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阴阳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基于某种目的而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     “阴阳合同”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房价虚高,即合同约定的房屋交易价款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款,其目的在于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时达到多申请贷款从而减少首期款;     另一种是压低房价,即将送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专供登记或备案使用的低价合同叫“阳合同”,把双方私下留存并实际履行的高价合同叫“阴合同”,最终实现少缴税金的目的。     “阴阳合同”之所以产生的原因,除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利益驱使的内部原因之外,还有银行放贷审查不严、税收监管存在漏洞、中介机构监管缺失等外部原因等。“阴阳合同”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对于当事人而言,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即当遇到房价上涨或者下跌的情况,一方当事人可能利用“阴阳合同“效力上的漏洞,给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规避国家税收的条款无效,该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以逃避税收为由请求确认合同全部无效的,法院是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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