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主债权转让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让与的主债权满足合法有效的条件;     (二)主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相关事项达成合意;     (三)让与的主债权满足可让与的条件;     (四)主债权转让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