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
 一、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二、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四、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五、复核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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