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施工交税后还要回本地交税吗? |
释义 | 外地施工交税后还要回本地交税吗?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按照《营业税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去外省市施工要在注册地地税局开具《税务外出经营证明》,将此证明在施工地地税局备案,然后在施工地缴纳营业税,回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没有开具《税收外出经营证明》则在施工地申报缴纳营业税后回注册地还要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4号)第三条的规定,对外来经营的纳税人(包括超过180天的),只办理报验登记,不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