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的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位继承的要件有:(一)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二)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继承人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如果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子女(四)被代位人必须没有丧失继承权。 (五)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继承份额,代位人为两人以上的则该两个以上的代位人平均分配被代位人应当继承的那一份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代位继承有哪些特点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这是因为遗嘱必须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的条件,在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中代位继承有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位继承的条件有: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3.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继承人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代为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4.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5.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代位继承权的丧失有哪些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民法典中代位继承有规定年龄吗 代位继承没有规定年龄。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代位继承,没有年龄限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第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民法典中代位继承不能继承哪些 代位继承不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无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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