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男女在未婚的情况下自愿同居的不构成犯罪。一方或者双方在有配偶的情况下自愿同居的,也不构成犯罪,只是会触犯《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文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求过错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