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对已过追诉时效的案件采取强制措施? |
释义 | 超过追诉时效的刑事案件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立案的撤销案件,采取了强制措施的解除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已过追诉时效、特赦、告诉处理、犯罪嫌疑人死亡或其他法律规定免责的情形,可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超过了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立案的撤销案件,采取了强制措施的解除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逾期追诉: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保护权益? 在逾期追诉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以保护权益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具体案件情况,可能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释。一些法律制度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对逾期追诉的案件采取强制措施,例如延长追诉时效或重新计算时效期限。然而,其他法律体系可能对逾期追诉的案件采取限制性措施,如禁止采取强制措施或要求特殊的法定条件。因此,具体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解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超过了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立案的撤销案件,采取了强制措施的解除强制措施。在逾期追诉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以保护权益是否可行,需根据具体法律体系和案件情况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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