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辩护中,如何应对检方提出的鉴定意见?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刑事审判中,检方可能会提出各种证据,其中包括鉴定意见。如何应对检方提出的鉴定意见,是刑事辩护中需要考虑的问题。首先,律师需要对检方提出的鉴定意见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其证明力和影响力。如果律师认为鉴定意见存在问题,可以提出质疑并要求复鉴或者提出反证。其次,律师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提交给法庭。最后,在刑事辩护中,律师需要注重对法律依据的运用,例如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鉴定程序和鉴定结论的适用,以及相关证据的排除和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鉴定人应当根据鉴定要求进行鉴定,认真负责,依法作出准确的鉴定结论。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后三日内要求复查。鉴定人应当及时复查。鉴定人复查后,应当作出书面结论。当事人可以陈述意见。 第七十五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检查、鉴定、勘验等实施情况及结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质疑,并提出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说明有关规定,并依法处理。 第七十六条:公诉人和辩护人可以提出鉴定请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需要,指定专门机构或者委托专门人员进行检查、鉴定、勘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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