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信人员是否可以办理护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没有被限制出境,可以办护照;如果被限制出境,那么护照是办不到的。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即可解除黑名单。失信人是指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人。行为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恶意抗拒执行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解除失信名单的方法有: 1、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 2、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提前申请解除; 3、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义务者可提交撤销申请; 4、等待自动解除,一般期限为2年;第五,可向法院申请消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