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中标委托分公司签合同有效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但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总公司可以委托下属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合同,而相关的民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生效,分支机构可以独立从事民事活动,但其产生的民事责任仍由法人承担。 法律分析 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总公司中标后,可以委托它的下属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相关民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此合同有效。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拓展延伸 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我对法律的理解,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签署的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具备法律效力。首先,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应当存在有效的委托关系,委托事项应在合法范围内。其次,委托合同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形式要求、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等。最后,合同的执行过程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以上条件得到满足,那么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签署的合同应当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我对法律的理解,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签署的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