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信息变更三十日内向车管所备案。 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一、非本人机动车备案条件有 1、只允许备案个人名下或单位名下非营运机动车,且被备案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2、用户同时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 3、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非车主用户备案。另外用户申请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备案成功后,可查询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可处理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记分或发生于备案之后的有记分并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二,机动车驾驶人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理解为:开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的人。俗称“开车的人”、“驾驶员”。 截至2022年3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02亿辆,其中汽车3.07亿辆,占机动车总量的76.37%;机动车驾驶人4.87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50亿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891.5万辆,呈高速增长态势。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交验机动车,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机动车的合法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