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然而,一项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 第四,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第五,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一、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具有法律的效力吗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具有法律的效力。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继承人。以口头方式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中放弃继承后悔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不承认放弃继承后悔。放弃继承的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的开始。 二、不想继承遗产怎么做呢 不想继承遗产有效的条件: 1.继承人确定放弃继承遗产的,必须得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做出放弃的表示。 2.放弃的方式得以明示的表示。 3.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得有民事行为能力。 4.真实意思表示跟一般订立合同一致,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需要具有真实意思表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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