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与管制有什么相似点 |
释义 | 缓刑与管制都是刑罚,相同之处为: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并且都需要对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以及缓刑期满后,需要公开予以宣告,而管制期满后,执行机关也会向犯罪分子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一、缓刑期满可以怎么办理 缓刑期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违反缓刑应遵守的规定,或发现有漏罪以及缓刑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或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结束还有三年的观察期么 没有观察期,也不需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如果没有违反相应的规定、法律,原则上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期满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相关的手续,并由其宣布缓刑执行完毕。 三、被管制的罪犯,执行期满,如何恢复政治权利 如果只是被单独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如果是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恢复其应享有的政治权利。 管制,是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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