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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不服,可以重新申请认定吗?
释义
    对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不服,可以重新申请认定吗?对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不服,可以重新申请认定吗?对简易事故认定不服是不能申请重新认定的。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撤销进行重新认定,只能通过申请责任认定复核,而简易程序不适用责任认定复核。有关法理依据如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简易事故不适用)(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如果对简易程序认定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申请,请求法院不予以采信交警的事故认定,对于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进行裁定。因为现在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只是一种证据,仅作为证明事故发生时一种状态推定,成为民事侵权赔偿和刑事处罚的一种证据材料,非行政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不能通过行政诉讼,让作出机关进行撤销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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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0 13: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