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前期预防审批程序是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前期预防审批程序是防护设计-防护施工-建设项目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放射治疗、核医学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 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介入放射学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 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 同一医疗机构有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由具有高类别审批权限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调整审批权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