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刑事转治安处罚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
释义 | 刑事转治安处罚的程序:请示上级批准,应以书面请示文件报审批,同时提交案卷资料作为依据。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请示后补报,请上级追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拘留并处千元以上罚款的决定权属于公安局,由其做出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派出所调查后认为需要处罚的案件,将移送主管公安局处理。 法律分析 刑事转治安处罚的程序:请示上级批准,应该是以书面的请示文件报送审批,同时要把该具体案件的全部卷宗资料交给上级机关作为审批的依据。而不是简单的电话请示。 但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先用电话口头请示然后补报请示和案卷,只要上级机关追认,也是可以的。一般的治安行政处罚在内网上也是只有简要情况,不会有“笔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的规定,治安拘留并处千元以上罚款的决定权就是公安局自己,以公安局的名义做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而不是派出所做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经报公安局批准后执行。实践中派出所对本辖区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经过调查认为需要处以警告、五百元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将全案移送其主管公安局,由公安局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拓展延伸 刑事转治安处罚的程序和要点是什么? 刑事转治安处罚是指将刑事案件转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处理方式,主要适用于一些轻微刑事违法行为。其具体程序包括:接受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审查证据→作出处罚决定→通知当事人→当事人申辩→作出最终处罚决定→执行处罚。在办理过程中,要注意依法严谨、公正公平,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要点包括:依法确定处罚事实→选择适用的法律法规→明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刑事转治安处罚的程序和要点的遵循,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公正。 结语 刑事转治安处罚的程序和要点的遵循,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公正。根据规定,上级批准的请示应以书面形式报送审批,并提供案卷资料作为依据。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电话请示,然后补报请示和案卷,只要上级机关追认即可。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权由公安局自行行使,而不是派出所。在办理过程中,要依法严谨、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守刑事转治安处罚的程序和要点,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二条 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 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 第二百三十二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立即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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