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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车交强险上浮标准
释义
    交强险第一年950元第二年在没有出险(包括报案也叫出险)的情况下855元第三年760元第四年665元。
    不管哪一年报过案后价格就恢复到第一年的价格950元。 商业险上浮看理赔金额高低决定。上浮比例是系统设定好的。
    一、交强险的费率浮动:
    (一)上一个年度没有发生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下浮10%;
    (二)上两个年度没有发生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下浮20%;
    (三)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没有发生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下浮30%;
    (四)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不变;
    (五)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上浮10%;
    (六)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商业险保费上浮30%。
    二、交强险过期事故责任
    交强险过期了,出现事故的,可能面临交警的处罚,并对受害人全额支付赔偿。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三、哪些人需要交交强险
    根据《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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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0 13: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