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的办理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出生证明办理需在出生1-3个月内申请,具体时限需咨询当地医院。填写自填单,核对后换取正式出生证明。2014年起使用新版出生证明,要求办理出生登记需提供出生证明等材料。无法核实母亲信息的新生儿可办理出生登记。未获得出生证明的新生儿需经调查核实后办理出生登记。 法律分析 出生证明办理,一般要求在孩子出生1-3个月内进行申请办理的,具体办理时限需要直接咨询当地医院出生证明办理部门。 填写内容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况下医院多填写某某之子,之女字样)。出生3个月内,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并且一经打印就很难更改了。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通知要求,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结语 办理出生证明是对新生儿身份的重要确认,需在出生后1-3个月内申请办理。填写自填单时,需提供父母、婴儿信息,如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在出生3个月内,前往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确保孩子的正式名字正确无误。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核对信息,如有错误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更正。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法律凭证,需妥善保管。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旧版证明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持有新版证明的新生儿可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母亲信息的需经调查核实后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五条 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后,可以依法将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民政部门与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七条 老年人可以通过老年人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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