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伤残程度鉴定;     2、因果关系鉴定;     3、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4、保险理赔鉴定;     5、影像学鉴定;     6、损伤后误工时间的鉴定;     7、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     8、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鉴定;     9、保险调查鉴定等。     一、伤残鉴定的费用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     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二、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工伤的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保险的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鉴定部门;涉及司法诉讼的在地市级公安局。属于其他情形的,到具有相关资质的当地司法鉴定所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