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应注意是否包含搭桥症的保障,以及对搭桥症的定义、赔偿标准等具体内容。同时,需注意附加条款中可能存在的免责条款和等待期等限制条件。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 保险条款应当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并以文字或者其他形式予以表述。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五条 “搭桥症”是指因椎骨的脱位或骨折导致椎间隙变窄,神经根受压而引起的症状,应以医学诊断为依据,包括手术和非手术治疗。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六条 患有搭桥症,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重疾标准,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七条 保险公司不承担下列情形的保险责任:(一)患有保险单约定的疾病但未达到约定的疾病程度;(二)因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三)患有本合同约定的某些重大疾病的先兆、早期症状或轻微症状。 5.《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保险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但合同中约定的等待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总结:购买重疾险时,需认真阅读附加条款,仔细了解搭桥症的保障范围和具体赔偿标准等内容,并注意附加条款中可能存在的免责条款和等待期等限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