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基本设置 1独立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应成立党总支,超过100人的应成立党委。 2联合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应按照地域相邻、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般不超过5个。 3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一般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党小组组长必须是正式党员,建议由村组干部中的党员兼任 (二)其他设置: 4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临时党支部一般不发展党员,不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 (三)成立程序 5党支部成立。一般由拟成立党支部的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乡镇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并上报选举结果,乡镇党委批复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6党小组成立。一般由党支部作出决定 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7临时党支部成立。一般由临时组建的机构提出申请,乡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根据工作需要,乡镇党委可以直接作出成立临时党支部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第二条 党的组织工作是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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