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律师函未盖律所公章无效。合法合规的律师函,不光要有承办律师签字或盖章,还需要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没有律师事务所公章的律师函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合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