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的时效期限是法律规定的,超过时效期限该处罚决定书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的时效期限为六个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的时效期限届满后,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依法执行。” 因此,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的时效期限为六个月,若超过该期限,该处罚决定书将被视为无效,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依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