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
释义 | 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法院的确定是: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一般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或者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吗 合同签订地法院是有管辖权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案件类型管辖法院 合同案件类型管辖法院为: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如果没有协议选择,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合同起诉地点一般是什么 合同起诉地点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当然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但是协议选择的管辖地点不得违反法律对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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