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招标方未按规定支付相应款项违反了合同义务,导致了合同另一方的利益受损。如果未能解决纠纷,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要求招标方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 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保护民事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 采购人应当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不得恶意拖延支付。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循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诚实地履行合同义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招标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招标方未按规定支付相应款项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要求招标方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