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商标注册需要缴纳的规费: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6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6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官费为1000元在2013年10月1日调整为每件800元。至2015年10月15日调整为每件600元。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从2017年4月起,注册商标又有新的规定,商标注册费减半,由原先的600元减免到现在的300元。商标注册费用如下: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需要缴纳300元官费(官费是由国家商标局收取,300元仅限一个商标一个类别10项以内商品的费用,同一个类别下超过10项后每项按照30元收取)。2、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要缴纳300元官费和代理费(一般按照一标一类计件),代理费为600-800元。申请注册商标按类别进行,在一个类别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一个商标,需要向国家商标局缴纳费用1000元人民币(申请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超过10个,超过需增加费用)。同样的商标分别在不同的类别提出注册申请,则需要按类别的数量缴纳费用。商标注册成功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商标局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商标注册的好处: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2、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3、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4、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5、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6、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7、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以上便是商标注册所需要的具体费用,相对较高,可以先找个专业人士咨询。 法律客观: 《商标法》 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