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福州电动车新规定
释义
    2022年电动车新交规如下:
    关于新交通法中机动车和电动车的界定,在确定事故责任时,不仅要看是否是机动车,还要看事故发生地。非机动车只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摩托车只能在机动车道最右侧行驶。如果摩托车或非机动车道是主要责任,则它们应承担全部责任。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国社会保有量已接近3亿辆。
    公安交管、大数据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乡建设、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健全共治机制,倡导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实行教育引导式动态管理。依据五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法情况,附加使用绿色和红色两种颜色标识。绿色标识、红色标识免费更换。
    绿色标识,适用于一年以上无交通安全违法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
    红色标识,适用于一个季度内累计两起及以上交通安全违法或者一年内累计三起及以上交通安全违法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
    具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标识:
    (一)绿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中存在交通安全违法的;
    (二)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使用满一年以上未存在交通安全违法的。
    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使用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号牌延期:
    (一)所有人户籍迁出福州超过六个月的;
    (二)所有人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超过六个月的;
    (三)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规定,经警告一次后再次违反规定的;
    (四)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法数量年度累计两起及以上的。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及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附加红色标识。
    绿色、红色标识使用规则和更新车辆、限制通行等奖惩管理具体规定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从事外卖寄递服务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悬挂服务行业号段黄色号牌。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电子行驶证与纸质行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动自行车应当于指定地点有序停放。未设停放点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阻挡盲道和影响行人通行。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合理规划,建设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实行人非分离,保障行人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通行。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电动自行车销售、充电销售、维修网点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的经营场所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内的商业楼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科学设置、合理布局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原则上不在城区二环路以内布局。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存在未悬挂或者未按规定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电动自行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逾期不附加红色标识等情形,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五城区电动自行车黄色号牌及其附加标识的使用管理。
    本办法所称五城区是指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
    第三条 公安交管、大数据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乡建设、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健全共治机制,倡导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
    第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实行教育引导式动态管理。依据五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法情况,附加使用绿色和红色两种颜色标识。绿色标识、红色标识免费更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31 3: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