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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的情况以及房屋出租人在哪些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释义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的情况
    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的情况有:
    1.因房屋买卖、继承、赠与、互易等,导致房屋所有人发生变更。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应与新的房屋所有人成为罪孽关系的当事人,应变更出租人。
    2.原承租人死亡或迁出,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须继续承租的,应变更承租人。
    3.互换房屋。承租人因工作、生活需要,经出租人同意与第三人互换房屋租住的,应变更承租人。
    4.因房屋的数量、租金、用途等发生变化,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出租承租的,应对合同有关条款变更。
    二、房屋出租人在哪些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三、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变更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变更需要明确写在合同上。合同双方当事人想要变更房屋租赁租期的,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租赁双方同意变更租赁期限的,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变更租赁期限,如果不重新签订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新的租赁期限。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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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2 0: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