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构成此类工伤和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前提: 1、是发生在上下班途中。 2、是对象只能是职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第六款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六十二条 第二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构成此类工伤和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前提: 1、是发生在上下班途中。 2、是对象只能是“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小方与新单位的劳动关系还未正式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