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的原则是 |
| 释义 | 商标的注册原则有两种:1、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2、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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