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互联网加下中小企业融资有哪些新途径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众筹。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与国际接轨,众筹模式在我国也渐渐发展壮大起来,为各类企业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融资途径。 (二)电商小贷。电商小贷是指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电商凭借其强大经济实力,利用自身的网络平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的融资服务。 (三)P2P融资服务。 P2P,是指个人对个人的贷款模式。借钱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自己的信息以及借款的多少; 而放贷人则利用互联网搜寻可靠的借款对象,借贷双方经过互相匹配认证,便可完成借贷过程。 (四)P2B 融资服务。它是指个人对企业的贷款模式。它巧妙的将政府、中小企业、个人、第三方网络服务平台商和政策性担保机构联合为一个整体; 这就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将会很有效率,从而大大降低了融资的风险,与此同时也更为安全可靠。 一、中小企业的融资形式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形式有: 一、银行贷款融资; 二、民间资本融资; 三、通过保险平台贷款融资; 四、租赁融资。 中小企业融资是指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推出的定制化融资解决方案,由现有企业筹集资金并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无论项目建成之前或之后,都不出现新的独立法人。 二、中小型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中小企业有下列融资方式: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3.债券融资。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5.海外融资。企业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 法律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 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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