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民法典规定动物致人损害寄养人是否有责任     动物致人损害寄养人有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也就是说除了被害人的挑衅行为之外,动物寄养人不存在免责事由。     二、饲养的动物受损害属于谁的责任     如果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一般应当由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本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的,则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倒置举证责任的情形     具体情形有: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