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以以“如实告知”为理由拒赔微创手术费用。因为保险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而微创手术费用通常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因此,被保险人应事先了解保险责任范围并如实告知自身状况,而保险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理赔请求进行审核和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致使保险人不能确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 3.《重疾险保险条款》:“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以本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并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而保险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理赔请求进行审核和拒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