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提交辞职报告后一个月可以走。     1、一般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并处理好相关交接问题,一个月以后,劳动者即可以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劳动者的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如果是按照一般程序,正式员工一般是经过三十日预告辞退,试用期员工经过三日预告辞退后就可以离职;     3、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问题,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不必等一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