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经营范围受限,相关行为是否合法? |
释义 | 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具体情况:一、符合民法原则、无损害利益且已履行或可履行的合同应视为有效;二、善意相对人不受越权法人的无效请求影响,除非相对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越权;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越权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分析 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不一定无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区别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处理: (一)如果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超出了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以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为原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二)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越权法人一方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请求的,应认定合同为有效。即企业法人不得以越权无效对抗善意的相对人,主张越权合同无效的权利只有善意的相对人可以行使,除非该相对人在订约时明知或应知企业法人超越了经营范围。 (三)如果法人越权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如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违反国家制订的要由专门部门专营专卖的规定,或者合同标的物属于限制流通物品等,这种情况下,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 拓展延伸 企业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对合同有效性产生影响吗? 企业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对合同有效性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在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然而,一旦企业超越其经营范围从事交易或签订合同,这些行为可能被视为无效。这意味着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双方无法依法主张权益。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务必了解和遵守自身经营范围,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此外,合同无效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因此企业应谨慎行事,避免超越经营范围从事交易或签订合同。 结语 企业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有效性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判断。若超范围未违法、未损害利益且合同符合民法原则,已履行或可履行,应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信赖利益,认定合同有效。若相对人善意而越权法人故意或过失,并由越权方提出无效请求,则合同仍有效。只有相对人在订约时明知或应知企业超范围,方可主张越权合同无效权利。若越权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如禁止性规定、限制流通物品等,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企业应了解并遵守经营范围,以确保合同有效,避免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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